《网络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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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那些日子里,我上网除了玩杀人游戏和在论坛发帖,似乎什么也没做。我觉得什么都与我无关,唯一让我兴奋的是,在玩杀人游戏的过程中,我总结出了一条经验:出其所必趋,趋其所不意。也同时应照了《孙子兵法》中的那几句话:“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可是伙计又主动找我。原来又有了另一种说法:说他和我在现实生活中谈恋爱。他要我给出我们清白无辜的证明。我说,要证明我们无辜,只有证明以下两点:
1.伙计有同性恋倾向。
2.我是个乖乖女,坚决不早恋。
这两点都难以证明。所以我们不能证明自己无辜。我倒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因为我和他恰好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伙计听了这些话,大概很气愤,沉默了好一阵子,最后一声不哼地下线了。
伙计说,我始终是一个色女。他第一次要我证明他没有转载时,我没有给他洗清冤屈,还胡说八道了一通。第二次他要我证明我们俩无辜,我又一本正经地向他建议谈一场恋爱。所以他就决定,早晚要对别人说我是一个色女。
我过十七岁生日那天,打算在中午对伙计表白,因为伙计是我的朋友,而且皮肤很白,身材很好,眼睛让人看起来很温暖。除此之外,他会弹钢琴,脸也很帅气。我想和他谈恋爱,而且认为他不应该不同意。假如他想借我推辞追他的花痴,我准把那些花痴赶走,所以我和他谈恋爱也没什么不可以。唯一的问题是他是个帅哥,帅哥总有点自以为是。为此我要启发他,所以我开始向他阐明什么叫作“魅力”。
在我看来,魅力就是气质。魅力和人的轮廓没什么关联,它取决于一个人的性格和个人行为。比如说王菲,即便她的脸蛋不堪入目,我依然会觉得她很有魅力,我喜欢她的声音,性格。只要你的性格,行为让我满意,哪怕你是牛头马面,吓死观众,我也要站在你身边。那天中午我把我的魅力定义奉献给伙计,他大为吃惊,当即表示道:这个定义他接受了,他还说要以新的眼光看待我,哪怕我长得比恐龙还恐龙也绝不轻视我。我听他如此说,大为得意,就把底下的话也说了出来:我已经十七岁了,还没谈过恋爱,真是不甘心。他听了以后就开始沉默,大概是有点措手不及。说了半天他毫无反应。我又说,伙计,我喜欢你。这奶油白面小生随时可能翻脸跑去论坛发个公告帖说我是个色女,假定如此,就证明男人不懂什么是魅力。可是他没有,忽然间他嘿嘿了一声,还说:在16:9的世界里,每一秒都有千万种可能,包括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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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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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冯友兰,便要讲到另一件事。他说,人与其他动物不同,在于人做某事时,他了解自己在做什么,并且自觉地在做。当然,他提到的是部分人,并非所有人都有如此觉解。但这一说法同时又在否定非人的思想性,难道那些动物真的只是靠四肢躯体生活吗?不,只要一种动物懂得生存,它便具备思考的能力。那么,植物呢?植物是具有生命力的,因为它们能够生长,也会如同人、动物一样最终走向生命的极限。(甚至有的植物和植物种子被人类称为长生不老的物种,例如有5000年寿命的古莲子和可活4000年以上的水杉,远远超过了人的寿命。)这点而言,植物与人类与所有动物都是同等的,能生会死。而导致不平等的原因在于人类是地球上的强者,强者则意味了许多,可以凭借力量创造,也可以肆意地毁灭,同时也能自相残杀。总的来说,人的骨子里是有侵略倾向的,血腥,暴力以及蔑视。
来学校的路上,我想到了多地震多火山爆发的日本,它位于亚欧板块,美洲板块和太平洋板块的交接处,与它有着类似命运的还有印度尼西亚,墨西哥,智利等等。而重点在于那个“等等”中包含了我,包含了宜春地区高三年级的应届生,江西高三年级的应届生,全国高三年级的应届生。首先讲讲我们宜春地区吧,在我们中考的那年,宜春所有的学生都遭遇了生物地理历史的突袭,且前两科闭卷。这一临时消息令弃学副科两年多的我们措手不及,无奈之下也只能没完没了地补课,不知天昏地暗,其效果仍是不尽人意。再说我们江西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吧,今年江西文科二本最低录取分数线都要530多分,要这分数到西北地区或是海南岛,连清华北大都能进!为什么?西北地区地广人稀,资源丰富,为了促进少数民族的经济发展和加快资源开发的步伐,国家自然要在高考这一门槛上松把手,别说530分,350分都有可能收!要到我们这,连专科学校都难进!海南岛呢?热带海洋旅游资源丰富,经济交通发达,凡是喜欢旅游的人在中国,甭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有机会都要去海南岛一睹风光。天涯海角,桂林样,南燕湾沙滩,东郊椰林,还有许多的文化古迹革命纪念地都令广大旅游爱好者心动并且付诸行动,加之海南岛地理区位的优势,发展空间无可限量,当地学生自然受益。我们发达我们就是老大,咋了,有意见?有本事你也发展去!事实上我没那本事,也没试图要去改革,因为带有目的性的作为是独裁统治者的表现,但我是个平民。此时,所有已提前做好复读准备的高三学子们又得知了极巧合的消息:在2008年高考学生是旧高考制度的最后一批学生,已经不能再复读!历届的高三学生将会抢夺我们应届生的大学名额,来势汹涌,但我们却无能从下届学子手中捡到任何便宜,这真让人哭笑不得!可是,错在于我们吗?结果所有的问题所有的担子统统落到了我们这“多地震多火山爆发”的一代身上,我们无权减速,我们连采取慢下步子从而达到让步目的的权利都没有,这不都成赛车了么?速度不是我们所能掌控的,游戏者不给我们减速的机会,他们只会让我们更快速地奔驰前进,不理会我们的压力,不担心是否会暴胎,甚至是整辆车子报废。他们只管调大速度,不需费多大气力,心累身累的只有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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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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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场。一群孩子在草地上翻滚,衣服上沾黏着点点斑痕,青草,泥土。几对年老夫妇满脸笑靥地晒着太阳,悄悄私语。温馨的场面,和光同尘。
街上的人流速度很快。一个玩摇滚的朋友说过:“很多摇滚乐的歌词的灵感都来自于茫茫的陌生人海。”我是不懂音乐的,偶尔听听王菲,张信哲。朋友是个愤世嫉俗的人,他要用自己的载载青春去等待血肉迸发的那一刻。残酷青春是自我的沉沦,与人无关。
秋天已经到了,地上有许多落叶,黄的,绿的。生命无常,可以走得很远,也可能忽然离开,不知能延续多久,只有准备随时死去。给自己添置一件毛衣,温暖会是幸福的滋味。
不知该走向哪里。过马路的时候,想到了人与车的关系,大概只有车裂吧。同样有血肉,有残酷,而我们只能继续。
回到家里,空荡荡的,岑寂得很。走到阳台前,看到一个男人高高地站在阳台上,距阳台外一米远的妻子撕心裂肺地哭喊着。还有许多无关他们的人头,劝导声,议论声,嘈杂刺耳。丈夫是幸福的,可以扔下所有的责任撒手西去,妻子是可怜的,剩下残垣断壁的家庭靠自己独自支撑。如果她也可以幸福,那么只有殉情而死。最后,孩子被孤儿院领走,因为孩子是爬不上阳台的。
叹了口气,不看结局。谁又记得谁?生死只在自己的手里,不受任何人控制。
没有阳光,窗帘隔绝了两界。其实,只要愿意,它可以是我的白色空间。
白色空间,白色文字。王依然,似是有受惊的瞳孔,让人不禁怜惜。还有沈彤,坚强中透露无力。感觉有一天文字会将她们吞噬,最后只有白色易碎的泡沫,消失无踪 。
屈指算来,我已有两个月没有动笔了,没有心情,没有灵感,文字就要慢慢溜走,不再复返。
愁笔在握,搜索枯肠,泪如泉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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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私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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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叫我欧阳而不像酒吧里的人一样叫我Nemo。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对回出租屋的路线条条了如指掌。我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自信地说我只有一个钥匙所以从不用钥匙扣并且只把钥匙放在裤袋的左边而不是右边。我不确定她到底是什么身份足以令野狼正准备废我双手时只因听到她大喝一声便吓得惊慌失措地落荒而逃。我也没想到她是因为发现了我脸上的淤伤才一路追赶上我。我只知道她是一个叫管缘的十八岁姑娘,有空就会去零点找个僻静的角落放松心情听我唱歌。不喝酒,不热舞。这些是她告诉我的,其余的便一无所知了。我并不多言,所以不曾过问。
管缘开始替代我保管出租屋的钥匙因为她说男人粗心大意地容易把钥匙这样的小东西弄丢而实际上我从没遗失过钥匙倒是她在保管钥匙的第2天就告诉我她把钥匙弄丢了,叫了急开锁的师傅后她顺便把那扇用了不知多少年的破铁门拆了送给师傅当废铁卖了换上了一扇崭新的盼盼防盗门且美其名曰:“老牌子,值得信赖!”管缘开始帮我洗衣做饭打扫房间她说男人粗手笨脚的干不了繁琐的家务活但我以前样样都做得井井有条可她却在一个星期内很不小心地把我所有的衣服拧破所有的家具都摔碎后又跑去百货商场给我买了许多名牌服饰和高级家具以赔偿我地摊货和二手家具,就连长年累月未经修饰的墙壁也被她用天蓝色的漆粉刷了一遍。如果一定要用最简洁的语言来形容出租屋的改变,那就是焕然一新了。对于管缘的所作所为,我丝毫无法理解但更无法拒绝她的一片好心。
管缘大肆声张在酒吧给我捧场,还时不时地在我面前跟我的老板吹牛我有多拽。她的无厘头让我手足无措到不知所以然。这个陌生的女子她凭借她的感性判断果敢地做任何一件她想做的事,她都不用解释或说明她的目的何在就能让我默默承受她给予的一切。她带有一种魔力,而这种魔力足以让我迷失自我,在许多瞬间里,我甚至以为那个出租屋可以从此牢牢锁住我的脚步以及曾经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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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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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教学楼我开始想起清野是不是正在不耐烦地骂我婆婆妈妈,买盒饼干竟半天不见人影。她怎么知道,我不必再每天爬几十层楼消耗卡路里了,不用再回恶心的教室了,不要参加传说中尤为恐怖的高考,不会再听见那些飞短流长的传言了,无须去面对无力再面对的人了。 这一切,都一去不复返了!
“莫采。”是,冬晨!他刚从校外回来。我勉强自己干笑了一声。“对不起,车子给我弄丢了。”他脸上慌张的表情分明是装出来的,我心里咯噔一下子,顿时有气无力了。不过是场戏!
“哦。”我挪动着步子向前快走着,与他错肩而过。很快,所有的辛酸一股脑儿地涌上心头,我不禁泫然泪下。
“等等,不需要我赔一辆吗?”
我停下了脚步,没有回头,却哭得更厉害了,不可抑制。“你觉得,你真的要赔么?”他竟以这样的方式试探我!“我不缺一辆单车!”
“可车子是我弄丢的,我赔偿是理所当然的。不是吗?”
“那么,钥匙呢?钥匙你也弄丢了么?”我想像着他的脸开始发热,然后变红,一直到脖子根。“无论你弄丢了我的什么,我从不会跟你闹。你何必还要与林飞在我面前合演这场蹩脚的戏?”
我的身体被他猛然地搂在了怀里,我丝毫没有力气抗拒。他的头紧紧地贴着我脊背,身体颤抖得厉害。我的哭声放开了,肆无忌惮地。为什么他能如此左右我?可为什么他喜欢的竟是男生,却又偏偏找到我与他传匪闻以掩饰真相?为什么我无法听从自己的理智?我与他根本就不是同一世界的人,我不可以再介入他的生活!
哦!凯撒琳临终前说:“不过是造化弄人,一个恶劣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