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1960年开始实行8小时工作制,至今已历时48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副校长姒健敏建议,有必要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建立起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
对于人大代表姒健敏建议的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我们不能一口就否定这不切实际,既然姒代表的建议是通过调查研究写出来的,劳动管理部门不妨开展调查研究和论证,综合当前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并进行民意调查,看看该建议是否可行?
姒健敏代表建议6小时工作制讲了许多理由,比如鉴于“扎堆”上下班,一些地区和单位已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调整工作制,实行错时工作制,实际上已打破了8小时工作制;可以保护劳动力资源和人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可以提高工作效能、改善工作及节约成本;鼓励扩大就业岗位,满足6小时分时段工作劳动力需求等。这些理由你不能说不对,我们分析姒代表的建议是否有可操作性,重要的是这个建议适合哪些人?
哪个群体最适合6小时工作制?首先应该说是公务员这个群体。如今不少机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实行6小时工作制,提高工作效率,可以节约大量资源。
再就是农民工最适合这个工作制,农民工太辛苦了,应该降低他们的劳动强度。假如按照姒代表说的,严格审查计件工资制在6小时工作时段的合理性,严格执行超时段工作付3倍加班工资规定并且加班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那么农民工收入就会增加,超过6个小时就可以拿3倍工资,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也就工作8小时,那农民工就得谢天谢地了,不再要那么拼死拼活、起早摸黑地干了。
再就是老师这个群体,应该实行6小时工作制。如今的中小学老师太辛苦了。他们追星星赶月亮,每天两点一线,早上去学校,晚上回到家里还要批改作业。如果实行6小时工作制,老师减负了,学生也减负了,上学就可以延迟一小时,孩子们不再要起得那么早赶学校,家长也不用起得那么早做早餐、送孩子上学,小孩、大人都可多睡一小时,这绝对有利于人的身体健康,尤其是孩子的身体健康。
当然,适合6小时工作制的群体还有不少。而如果实行6小时工作制,最不情愿的是企业的老板,他们又要多付工人的工资了,因为现在不少企业8小时以外和双休日加班都没有发加班工资,更不要说拿3倍工资。
实行6小时工作制出发点是好的,此举涉及全国几亿人,绝不是件小事,应该把它拿出来征求意见,问问全国每个阶层的人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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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20: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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