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等车的时候遇见他的,头发参差不齐,辣黄,还绑了个小辨。穿了一件羽绒服,露出一些棉絮。一双拖鞋上一对已经污垢不堪的脚。从垃圾筒里,翻找着匆匆上班路人所抛弃的食物,三个肉包,他找了一个,蹲在地上吃了起来,看着周遭的眼光,他笑了笑,我却想哭。
他叫小六,来这座城市已经七年了。十九岁那年他背井离乡,一个人来到这座城市,村里人没人知道他要离开的原因,本期盼着他能读大学的父母更是理解不了,在他们眼里,读书,工作,那才是一步一步塌实的人生脚印,但是小六执意要走,谁也没有拦他。
一切都是陌生的,没有熟悉的乡音,没有熟悉的菜肴,也没有熟悉的人,但是他全部在坚持,晚上一个人躺在那城乡结合部的出租房里那硬梆梆的床上,闭着眼睛,想象着,也是能露出甜甜的笑的。
一个人懵懂着摸索着这座城市。劳动力市场,安静的坐在一大群民工周围,白衬衫黑裤子,干净的象个异类,听着讲台上那老师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介绍来这座城市务工的相关操作。新华书店,安静的站着,白衬衫黑裤子,淳朴的象个异类,读着自己读书时候就想看的王国维。商场里,看见贵的让人咂舌的物品,大街上,那些衣着时尚的城里人。想着想着,嘴巴又是甜甜的。
其实事情很简单,接触,熟悉,工作,赚钱,接着就是成家,立业。吃苦算得了什么,但是小六疯了。过程不得而知。
小六读高一的时候,班级里转来一个新同学,那天雨下的很大很大,那位同学和小六一起撑着伞回家,并没有什么故事,只是小六突然觉得自己喜欢,喜欢的那种感觉,喜欢的那种人。抖抖擞擞,颤颤惊惊,好不容易彻夜写了一封信,第二天却发现同学因为父亲的工作调动离开了。那是一个梦想啊,要是我是小六的父母,当时要是知道他离开家乡来这座城市,是因为那位同学,我会同意小六吗?
我径直向小六走过去,“六,还记得我吗?听话,咱们回家。白娘子在家乡等你呢!”
三年前,我和小六认识于图书馆。
记得那天在嘲杂的公交车上,小六笑着对我说:“三,你知道吗?许仙和白娘子因为一把伞定缘。我想我一直在努力,一定要找到,那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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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7 15: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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