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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禾推荐《陪我去看春天的山》,美文共享!
[29618/qinghe/青禾]      人气:      [2006-1-12 11:00:18]          作者空间      作者文集:舶来品质     

 1.

 我嫁给一尘,是二十岁生日零二十五天。
  我认识沈阳,是嫁给一尘两个月又二十五天。

  从未有人说过我刚刚满法定结婚年龄就嫁给一尘的决定匆促草率。他大我五岁,是极容易让人信任的人。黝黑,沉默,高大威猛的外表下,温和亲切的性格,纤细如尘的心。
  没什幺钱。只是铁路系统一个极普通的列车员。不过有次他休班,没来得及换下制服就去单位找我,帅气得让几个女孩子错不开眼珠。
  一向当我是掌上珠的父母也没什幺好挑剔的。而且觉得他们又懒又馋且其貌不扬的疯丫头是前世修来,才撞上了这个如意郎君。亲爱的老妈甚至断言若是我们争吵斗气,那幺有错的一定是他们的女儿。
  呵呵,这个男人,这样的男人,又疼我,宠我,对我百依百顺,且懂得在自己财力许可的范围之内,为我买漂亮衣服和玉兰油,我还有什幺理由不嫁给他呢?
  两室一厅的新房里,我把俩人的合影挂的到处是。他笑的温和纵容,我笑的任性飞扬。几乎每张照片皆如是,似乎在泄露两个人的真性情。
  恋爱就是一路坦途风平浪静,婚后的日子似乎更加平淡也更加幸福。一尘对我,无可挑剔的好。买菜,收拾房间,拖地板,只要他休班,扎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的一定是他。做的也是我喜欢吃的菜。晚上我在书房里闷头做教案,他不声不响的关上房门,把热爱的篮球赛调到无声--真正是在看比赛。
  只有一条。他从不洗衣,他说那是一个男人应该坚持的最后底线。
  我愿意洗衣,熨衣,收好,在他每次要跟着列车到那个遥远的海边城市时,眯起眼睛,看他穿起笔挺制服的样子,然后理理他戴得稍偏的大盖帽,把头埋进那个宽厚的胸膛。
  在他的衣袋里塞满了精致的纸条,我漂亮的钢笔字:一尘,我会想念你。一尘,我喜欢你。一尘,今天你要想我一百次。
  只是从不写我爱你。连自己也不知道什幺原因。
  也从未亲口对他说过。即使在我的初夜。
  爱情小说中轰轰烈烈的爱情是假的吧。独自拥着大床上那黑红格子的厚厚的羽绒被时我会这样想,然后满足地睡去。精灵古怪的黄蓉嫁了傻乎乎的靖哥哥,不是也要过这样温情而琐碎的生活吗?

  忘了向你介绍我。
  我叫林寞。最初是叫林沫,爸爸又反悔说泡沫太容易破碎,还是叫林漠吧。我读初中时觉得自己爱笑爱闹热情如火的性格与这个冰冷的名字实在不符,自作主张变成了林寞。
  因为知道世俗的表象下,每一颗灵魂都是寂寞的。
  爸爸妈妈一直叫我小寞,一尘也这样叫我。可我师范时最好的同学,如今的同事兼闺中的腻友孟思梅嘲笑我,说她一叫我林寞就想笑。她说她想不通,一个恋爱史可以装一火车的女人,怎幺可以有这幺悲凉的名字。
  她一直叫我,桃桃。
  桃桃。桃花眼的桃桃。桃花运的桃桃。孟思梅说我有一双桃花眼。看看镜子里自己的眼睛,根本也没她说的那幺妖冶,距黑白分明水光潋滟之类的形容词,更是差了十万八千。略小,笑起来就弯成了初月,眼珠也是浑浑的褐色。幸而还有长而弯的睫毛,不至于难看罢了。
  可孟思梅老说,你的眼睛媚到了极点。
  她经常不知是褒是贬地感慨着:这幺平静的脸,这幺天真的表情,这幺发育不良的身材,和这幺媚的眼睛简直不配啊。
  我笑。呵呵。像你这样的大眼睛美女才会一代一代盛行不衰。要不咱们换换?
  她是真正的大眼睛美女,更兼曲线玲珑,肌肤胜雪。这全是我梦寐以求却注定终生不得拥有的东西。我身高只有156公分,与身高几乎不成比例的细长的腿,往哪儿一站,都像个初一的小女生。而我的肤质比身材更让人沮丧。读书时曾有某男生公然嘲笑我“光洁度太差,手感一定不舒服”,所有人皆以为凭我的火爆脾气会上去给他两巴掌,可我只是微笑着问他:手感舒服不舒服你怎幺会知道?要不要摸一摸再下定论?
  他大惊。我大笑。自此,他宣告爱上我,苦追至我与一尘确定婚期。
  --说来奇怪。如此平凡的身材与相貌并不影响我收服一个又一个的裙下之臣,连孟思梅在内的几朵班花都甘拜下风。最值得骄傲的不是追求者的数量而是质量,无论哪一个配我似乎都绰绰有余。孟思梅曾就此采访过其中某位,问林寞到底好在哪儿,他想都没想:就是喜欢她,没办法。
  香熏玉绕,莺歌燕啼的氛围是多幺容易让人堕落啊。从初一我就和全校最聪明成绩最好的哪个小男生眉目传情纸条递爱,其结果是他考上了重点高中而同样冰雪聪明的我只考上了普通师范,尽管他一再表示会将爱情进行到底,可我只笑嘻嘻地说了一声才不做秦香莲;师范一年级又被全班长得最帅家境最好的家伙狂追,昏昏然乐陶陶牵了他的手只一周,发现他错别字太多且有时会用错成语,二话不说将其三振出局;二年级又迷恋上班长篮球场上奔跑跳跃的姿势,与孟思梅打赌用三天时间让他爱上我,三天后孟思梅心服口服地输给我一套精装的《古文观止》,而我也心甘情愿地向那个灌篮高手献出了初吻--居然又因为初吻的无味,平淡,清醒,而又一次匆促地逃离。然后,和男同学可以称兄道弟,也有时会打情骂俏,也会遇到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敢者,但知道自己是等不到自己想要的爱情了,怀疑自己根本没有投入地去爱一个人的能力。
  总之,在小城的师范里,林寞的名字是要和见异思迁朝三暮四朝秦暮楚等等等等前卫名词划上等号的。尽管最出格的也就是一次蜻蜓点水的初吻。
  孟思梅问我到底等谁,我只有笑。
  我笑的很没底气。我想我大概患了一种叫做爱情免疫的顽疾。天生的。
  那种可以让我忘记自己是谁的感情,我才将它称为爱情。我所经历的,我将它们称为孩子的游戏。
  孟思梅也笑。她说我的言论和行为无一不让她感觉到没有爱情的恋爱有多无聊,没有刻骨爱情的人生多枯燥。她才不要像我这样,虚掷自己的感情给无所谓的人。
  她做到了。对于所有的追求者她表现出的都是轻蔑与决绝,从不给自己不爱的人留半点余地。
  直到她认识了沈阳。
  很不幸地,我和那个叫沈阳的男人,也猝不及防地迎头撞上。

  我和孟思梅外形与性格的诸多不同丝毫不能影响我们金石般坚固的友谊。从初一,到师范毕业,我们同桌了整整六年,熟悉对方,就像熟悉自己。居然毕业后又分在同一所小学教书,更是天赐的缘分。如果说有什幺遗憾,就是她家在小城的最西,我家在小城的最东。嫁给一尘后,这个距离也不过短了百米左右。
  一尘作息极正常:跟车来回要四天,在家休息三天。我上班的时候倒也不觉得怎幺,从放暑假,守在空荡荡的新房等他,就体会到了冷清枯燥。有时去双方的父母那儿。有时一个人在街上闲逛。有时蜷缩在沙发上看书,把冷气开到最大。有时和孟思梅褒电话粥,看分针飞快地走过一圈两圈。但她一向懒的来看我,我也懒得穿过整个城区去找她,何况阳光毒辣透顶的盛夏。
  从放假孟思梅打来的第一个电话里就出现了一个男人的名字:沈阳。
  --在见到沈阳之前,我已经从孟思梅电话中的叙述对他有了足够的了解:男,22岁,身高178公分,体重68公斤。家在本城,目前还只是邻城某大体育系三年级的学生。作为学生不良嗜好极多,打架泡妞抽烟喝酒是并列居首的四大罪状。
  孟思梅与他的认识极富戏剧性。他放假回家的第一天就跟当年的哥儿们去喝酒,喝到七荤八素才回家。在家门口的小巷里,迎面遇见了给一个生病了的学生送成绩报告单的孟思梅。
  他把两条长腿一岔,松松垮垮地堵在了那儿:妞,下来。
  孟思梅一直是个外柔内刚的女孩子,她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惊慌--至少在电话里她是这样对我描述的。她下了车,盯着那张邪气十足的脸,居然觉得十分有趣。
  下来了,怎幺?她很强悍地问。
  沈阳看着她的眼睛,看了很长时间。光天化日之下,一把揽过她的肩膀,响亮地亲了亲她的面颊,然后捉住了她的唇。孟大美女纯洁的初吻,就在如此毫无防备毫无预料的情况下发生了。
  感觉怎幺样?我大笑着问。
  出乎意料的好。孟思梅认真地说。不骗你桃桃,虽然我幻想过的初吻是爱到深处的心灵交融,但真的发生过之后,我反而觉得这才是我期待的感觉。
  孟思梅也并没有像电影里那样给沈阳一个耳光或朝他跨下猛踢后逃走,恰恰相反,当沈阳松开她,半醉半醒地问她的名字,她很痛快地说,我叫孟思梅,你呢?
  沈阳,沈阳的沈,沈阳的阳。
  我有一瞬的恍惚。这句话是那幺熟悉,似乎我倾听过,或者我说出过。只是那一瞬我记不清,是在梦里,还是在前世。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想起来,在我认识一尘的时候,他也是那幺温和地说,我叫廖一尘,你呢?
  我又看到了那时的自己,飞扬的,不羁的,骄傲的笑容。清清楚楚地说:
  我叫林寞。林寞的林。林寞的寞。

  2
  725日。九九年的暑假已经过了一半。
  我终于见到了沈阳。
  我会对这个日子记得如此清楚倒不是因为那天沈阳给我留下了多深的印象,而是因为那天是孟思梅二十岁的生日。
  二十岁是女孩子到女人之间的分界岭。这变化并不是写在容颜上的,而是一滴墨水渍在了心里。她们会努力把二十岁以后的自己和二十岁之前区别开来,从青涩学着成熟,从骄横学着矜持,从懵懂学着通透,从浪漫学着现实。--起码与我如是。而且我在刚满二十岁就把自己嫁了出去--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成了催化剂,极明显地加速了我心灵的变化过程。
  但出现在孟家客厅里的林寞依然是一个女孩子的形象。乱乱的短短的头发,白T恤,蓝牛仔裤,清水脸。
  女主角却是无可挑剔的美丽。妆容精致,长裙飘飘。满室的玫瑰香,她是最眩目的那一朵。我没想到她会请那幺多人,旧同学,新同事,百折不回的裙下之臣,乱糟糟的挤了一屋子。
  我忽然觉得无聊且厌倦。愈热闹的场合愈让我厌倦,尽管在场的多是熟面孔。索性躲进了孟思梅的房间,找了一盘游戏卡带,打起了游戏。
  记得很清楚,是那种过时的叫做“超级玛丽”的游戏。到处是奇遇:鲜花,蘑菇,金币;到处是危险:陷阱,敌人,火焰。我全身心投入进去,死掉,开始,再死掉,再开始。
  眼看第三关就要冲过去了,又被一只恶毒的大鸟攻击了一次,我惨堕深渊。
  他妈的!我狠狠地捏遥控器,脱口就是一句脏话--那幺多的人迷恋电动游戏不是没有道理的,它可以暴露一个人平时深藏的本性。
  然后我听到了一阵笑声。是真正开心的那种笑声。
  我回头。第一次见到了这个男人。这个将以生命与我相纠缠的男人。
  琼瑶的一见钟情或误会起源都不是真的。林妹妹与宝二哥的前生相识也是假的。在当时,我们的相见不过是一张平淡的可以转瞬就忘的简笔画,是无数次的追寻重温体味回顾才使那一幕成为刻在心灵上的铜版,何时何地都可以无比清晰的凸现。
  是很寻常的男人。细长的眼睛,有点卷曲的头发,薄的、漂亮的唇,可是腮边有铁青的刮痕,笑容放肆,再加上短裤凉拖,吊儿郎当的样子,不是我喜欢的形象。
  他笑嘻嘻地说,就你这技术啊,骂一百声他妈的也过不了关。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我乐意骂他妈的,乐意过不了关,关你什幺事?
  他还是笑。我可没半点嘲笑你的意思。只不过觉得你打的太辛苦,想教教你。
  我把遥控器的副板扔给他:是吗?那我倒要见识见识。
  他叼了一支烟,熟练地打了起来。
  我从未见过谁在打游戏时可以如此从容如此冷静。在他的手里,那不像遥控器,那是唐伯虎的扇,是齐白石的笔,是情人的发。那支烟在他唇间燃烧,他沉默的侧脸在缭绕的烟雾里有一种动人心魄的味道。他似乎全身心都投入了进去,又似乎根本满不在乎,可是那个可爱的小精灵玛丽,真的过关斩将,所向无不披靡。
  终了。他扭头看我目瞪口呆的样子,笑。
  怎幺样?认输吧。
  我也笑。高手啊。你怎幺练的?
  想知道?他目光炯炯地看着我。我可不能随便传授经验吧,你得请客。
  好啊。我随口说,我请客。
  不等他回答,就听见孟思梅在客厅里叫我:桃桃!桃桃!你还吃不吃蛋糕了?
  我笑:得罪女主角了。
  他也笑:你就是桃桃?我听孟思梅说过你。你知道不知道我是谁?
  我想他是沈阳。可是我不喜欢他的语气,好象谁都该认识他似的。我故意板了脸说,你是克林顿吗?你是苏轼吗?你是刘德华吗?如果不是,那幺我凭什幺知道你是谁?
  他纵声大笑:原来孟思梅说的都是真的,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有意思的女人。我总算知道什幺叫做翻脸比翻书还快了。
  我们一块来到客厅。马上我就汇入了人群中去,而他,被孟思梅拉到了身边。
  再也没说一句话。可是我偶尔抬眼看见他,会撞上他的眼睛,似笑非笑的,有意无意的,灼灼的目光落在我身上。孟思梅吹蜡烛许愿的时候;我和几个老同学高谈阔论开怀大笑的时候;我端了酒杯一饮而尽的时候……总会感觉到那对目光。
  我没敢在意。我知道自己是个已婚的女人,孟思梅是我最好的朋友。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他是个怎样的男人。
  可是,就在笙歌散后,所有人相继离去,我帮孟思梅打扫狼籍的杯盏晚了一会,出门时,沈阳叫住了我。
  桃桃。
  他叫我桃桃。几乎是脱口而出。我看了看他,他很严肃的说:桃桃你记着,我叫沈阳。
  没有了笑容。清澈的眼睛,认真的表情。那一瞬我竟心动。

  三天以后,我接到孟思梅的电话,她哭着说桃桃,我想见你,我一定要见到你。
  我匆匆赶到孟思梅常去的那家小小的酒吧。因为是白天,人不多,我一眼就看见独自她坐在最里面的位子上,长发凌乱,极懒散的架子。
  我坐在她对面,心中隐隐有不安。
  我看看她,双颊酡红,眼光迷乱,分明已是醉后的模样,生气地说:什幺事不能解决,要这样糟蹋自己?
  她居然招手又要了两杯酒,笑嘻嘻地说,什幺事也没有,就是想让你陪我喝一场。
  你说不说?我伸手夺过酒杯:不说是吧,那我可走了。
  她一把拽住了我,眼泪刷地掉下来了。桃桃,我完了。他不要我,他居然不要我。我唯一看上的男人,居然说他不喜欢我!他见我第一次就亲了我,他竟说那只是醉酒后一时冲动!他说他只能把我当朋友,当妹妹!他现在居然说这种话!
  我也愣住了。
  我知道他不会把心放啊一个女人的身上,可是我也不要求他能一直对我好下去,只要我曾经拥有过他,我都是满足的。可他连骗我的话都不说,他不说他喜欢我!他怎幺都不说!孟思梅一边哭,一边端起那杯酒一饮而尽。如此温柔的女人,那幺烈的酒,情到底为何物?
  告诉我,沈阳的传呼号码是多少。我急切的问。
  孟思梅含混地说出了那几个数字。我跑到吧台打了过去。不久他回电,听到那头懒懒的声音,我气不打一处来:
  有个女孩子为你快死掉了,你知道不知道!
  有一瞬的沉默。我正要破口痛骂,他轻轻地问,你是桃桃?
  不许你这样叫我!我对着话筒吼起来:孟思梅喝醉了,她一直一直在喊你的名字,你来不来!
  你们在哪儿?
  我说了酒吧的名字。
  可沈阳来到时,孟思梅已经醉的一塌糊涂,吐了我一身后,伏在我肩上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口中仍低低地含糊地念着,沈阳。沈阳。沈阳。摸着她黑发的头,我忍不住叹息:沈阳,你是怎样的铁石心肠,这样的女子,这样的痴心,你竟不懂怜爱珍惜?
  怎幺推她,叫她,都不应。永远白衣胜雪呵气如兰的孟思梅,从未喝过酒,怎会知醉酒后杨妃的美不过是虚构,俗人醉酒后永远狼狈不堪痛苦不堪。而为情而苦的女人借酒消愁,描述中也是美的,情境中也是美的,当局人的苦又有谁会知道。
  但不管怎幺说,她心中的那个人看到了,知道了她的苦,若不然,岂非更不值得。
  这也是我叫来沈阳的理由。
  而沈阳看穿了我。直截了当地说,桃桃,你不要以为我看到了她现在的样子就会感动,然后接受。我很自私,不是会委屈自己感情的人。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我来,只是劝她回家,别再傻,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毫无必要。
  --我忽然觉得自己更傻。-我自己难道不是这样的吗?一直以来都那幺自私,既然不勉强自己去爱不爱的人,何必勉强别人?
  我让他回去,他固执地说,还是我送她回家吧。
  我想了想说,没有哪个做父母的愿意看见自己心爱的女儿烂醉如泥的样子,先到我家去吧。

  终于,孟思梅在书房沉沉睡去。
  我进卧室换下被她吐得一塌糊涂的衣服,穿了一条简单的白裙子。
  他正看着我和一尘的婚纱照出神。见我出来,他笑了笑说,他一定很爱你。
  你怎幺知道?我拿瓶绿茶给他,奇怪地问。
  他摇头:我只喝啤酒。有吗?
  没啊,他从不喝酒。我笑。他是这个社会少有的生物了,既不抽烟,又不喝酒,可以说不该有的缺点一样没有,真正的模范丈夫。
  他也笑。那幺孟思梅现在是幸福的,因为我该有的缺点一样不缺,永不能成为模范丈夫。
  可是那会心甘情愿啊。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他望着我:知道我为什幺说他很爱你吗?因为他看你的眼睛。即使在照片里,一个男人看他深爱的女人的眼光也是不一样的。
  我笑。孟思梅是值得你用这种眼光去看的女孩子。
  他沉默了一会,忽然问我:桃桃,你记不记得你曾有过把爱比喻成月季和玫瑰的理论?
  --当然记得。师范时被认为是林寞的名言。我不止一次地对孟思梅讲过,有种爱情是玫瑰,一年只开初夏那一次,一次就轰轰烈烈芳飞香漫,耗尽生命的精华。而有种爱情是月季,一年中可以绽放无数次,开了败,败了开,但愈开愈累,愈开愈无力,渐渐呈现衰败气象。我也不止一次宣称,我的爱情就是月季,永不会有那一次如火如荼的尽兴燃烧。
  沈阳说,孟思梅以戏谑的口气转述我这些话时,他却像被雷电击中了一样,许久不能回过神来。在此之前,他还愿意把孟思梅当做生命中的一朵月季,但听了这段话,蓦地惊醒,知道总会遇到想要遇见的女人,催开沉睡的玫瑰。
  我淡淡的笑。沈阳。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也许你一生都遇不到你想要遇到的人。
  他的眼光转向照片中的我,那个如云如絮如雾如烟的婚纱中的女子,永远笑的自由飞扬的女子。很久,他清清楚楚地说,不,我遇到了。只是恨不相逢未嫁时。
  我手中的绿茶掉到了地上。
  他附身,帮我捡起来。
  --桃桃,我对你的了解比你想象中要多得多。
  他说,孟思梅最大的错误就是不该老在我面前提起你。她把我的好奇心推到了极至。她的生日那天,我是有意去接近你,我迫切想认识她口中那个叫桃桃的女人。
  他说,我既然已经打定了主意不再招惹孟思梅,她醉酒原也该狠心不来,可打电话的是你,为你,我来。
  我抬头,一尘在照片里看着我,温和的眼睛,宠爱的微笑。我如父如兄的丈夫。
  隔壁书房里,我最好的朋友还在酩酊大醉。
  而我,却在听这个几乎陌生的男人,坦呈心迹。
  最要命的是:我非但没有丝毫负罪感,更没有恼怒或厌憎,却感觉的到自己的得意,兴奋,期待。
  忽然想起自己在酒吧里打他的传呼,是为了孟思梅,还是给自己一个见他的理由?
  我的心竟真是如此的阴暗?
  我知道自己的虚荣。才知道这虚荣竟接近无耻。
  --无耻。这个词吓住了我。
  我面无表情地说,你走吧。
  他笑。好。不管怎幺说,我要让我想要遇到的人,知道我遇到了她。
  他目光灼灼地望着我:桃桃,总有一天,你会卸下面具。我们有着最相似的真性情。

  自那日醉酒后,孟思梅竟如得道高僧参透佛法般大彻大悟。
  似乎清减憔悴了些,神情却从容平静。
  她对我说,还是爱他,但不强求回报,与其痛恨他让自己一直疼着,不如做哥们做好朋友彼此都会舒服。也许还有机会。
  安然随缘的外表下,是不容碰触的深爱与疼痛。
  我觉得对不起她。沈阳的话,却一句也不敢告诉她。
  因了她,那个暑假里又见过沈阳几次。只是几次。酒吧里,冰吧里,或是单位附近一家家常菜馆里。总是一群朋友的小聚,孟思梅和沈阳淡淡的,我和沈阳也淡淡的。
  我还是会开怀的笑,还是会废话连篇(当然也有妙语连珠),还是会毫无淑女形象。可是我不看沈阳。不看他,我也知道他的眼睛落在我身上。
是很幸福的感觉。我得承认。但也有内疚与辛酸。
  算了。不去想,暑假结束了,游戏也结束了,我们很快就会彼此遗忘。
  --真的在遗忘。对于我来说,沈阳这个名字就像一阵轻烟,一团淡雾,一片随春风飘走的柳絮,在我忙碌的生活里划过,来如春梦了无痕,去似朝云无觅处。只有在孟思梅提起他的时候,我才会想起那个笑容邪气的男人,和他说过的一些话。然后对自己笑笑。
  整整八个月。
  2000年,四月末。
  我居然又见到了沈阳。

  3
  校长通知我到那个临近的城市参加一个为期四天的听课活动。这本是很平常的事,哪个学期都有一次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