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 文/91陌生人
我十六岁时,混迹爱网。伙计当时20岁,在我驻足的论坛做普通会员。我那会儿属于大侠级别,他只是只小菜鸟。有一天他通过QQ找到我,向我说明他的某个帖子是原创的。那时我还不认识他,是一点也不知道。他要说明的事是这样的:虽然原创版斑竹在百度搜索到和他发的帖子内容相同的帖子,但他就是要说自己是原创的。所以他简直不能明白,为什么有人把他的帖子放到转载版。如果我要安慰他,并不困难。我可以从逻辑上证明他的帖子是原创的。如果伙计有转载,则在百度搜索到的相同帖子发出的时间应皆早于他在爱网的发帖时间,而事实是其他论坛的相同帖发出的时间皆晚于他在爱网的发帖时间,所以伙计转载不能成立。但是我偏说,伙计就是在转载,而且这一点无可厚非。
伙计找我证明他没有转载,起因是我的原创帖被人转载,结果爱网的斑竹以为我在转载。由于被误解的次数多了,我就在爱网的网站事务版大闹天空了一番,引起了不少人注意。我的帖子纠纷调解后一分钟不到,他就联系了我,要我证明他没有转载。
伙计说,他丝毫不鄙视转载别人帖子的人。据他所知,转载的人都很喜欢在论坛里浇花灌水,帮论坛提高人气,而且热衷于为论坛服务。因此他对转载的人还有一点钦佩。问题不在于转载的人好不好,而在于他根本不是转载的人。就如一只喜鹊不是一只麻雀一样。假如一只喜鹊被人叫成一只麻雀,它也会感到很不自在。现在斑竹认为他是在转载,弄得他成天唉声叹气,几乎连自己发原创帖是对是错都分辨不了了。
伙计在空间里上传了几张照片,穿着一件白色的运动服,微凸的眼袋,看起来十分帅气。看他面无表情的样子,我就开始捉摸:他笑起来会是什么样子呢?这一点可以说明伙计很有王子气质,因为他觉得笑不笑无所谓。这是从小培养起来的自信心。我对他说,他确实是在转载,还举出一些理由:所谓转载的人,乃是一个特称,斑竹说你在转载,你就是转载了,没有什么道理可讲。至于大家为什么要说你在转载,照我看来是这样:大家都认为:发原创帖的人,就该有黑眼圈,皮肤粗糙。而你的皮肤看起来光滑白皙,丝毫没有黑眼圈的迹象而且眼睛十分有神,所以你是转载的人。假如你不想当转载的人,就要弄出黑眼圈,把皮肤弄得粗糙,以后别人就不说你是转载的人。当然这样很吃亏,假如你不想吃亏,就该去转载。这样你自己也认为自己是转载的人。别人没有义务先弄明白你是否转载再决定是否管你叫转载的人,你倒有义务叫别人无法叫你转载的人。伙计听了这话,沉默了将近十分钟后发来一句话:报出你的姓名和地址,我带把刀过去。但是他忽然泄了气,说:好吧,转载就转载吧。但是粗糙不粗糙有没黑眼圈的,不是你的事。他还说,假如我在这些事上琢磨得太多,他很可能对别人说我是个超级大色女。
倒退到一年前,回想下91陌生人上传在空间的照片。照片上的91陌生人黑不溜秋,枯槁的杂发,体形肥壮,身穿一件棕色的薄外套更显得老气横秋,完全是一副胡同街巷里的大妈大婶模样。你可以想象伙计听到这么个人说起他的眼圈黑不黑时,全身是何等的颤抖。他有点敏感,都是因为有很多花痴的女生找他说无聊的话。只有我例外,是他主动找我说话。他想找花痴证明他没有转载,但总提不起兴致。而我这个陌生人使他产生一个希望,就是也许能向我证明,他没有转载。有一个人承认他没有转载和没人承认大不一样,可是我偏让他失望(至于他为什么不像我一样去事务版大闹一番。我已经说过了,我是个大侠,但他是只菜鸟,没人太愿意理会一只菜鸟的反抗)。
我记得那些日子里,我上网除了玩杀人游戏和在论坛发帖,似乎什么也没做。我觉得什么都与我无关,唯一让我兴奋的是,在玩杀人游戏的过程中,我总结出了一条经验:出其所必趋,趋其所不意。也同时应照了《孙子兵法》中的那几句话:“微乎微乎,至于无形;神乎神乎,至于无声。”可是伙计又主动找我。原来又有了另一种说法:说他和我在现实生活中谈恋爱。他要我给出我们清白无辜的证明。我说,要证明我们无辜,只有证明以下两点:
1.伙计有同性 恋倾向。
2.我是个乖乖女,坚决不早恋。
这两点都难以证明。所以我们不能证明自己无辜。我倒倾向于证明自己不无辜,因为我和他恰好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伙计听了这些话,大概很气愤,沉默了好一阵子,最后一声不哼地下线了。
伙计说,我始终是一个色女。他第一次要我证明他没有转载时,我没有给他洗清冤屈,还胡说八道了一通。第二次他要我证明我们俩无辜,我又一本正经地向他建议谈一场恋爱。所以他就决定,早晚要对别人说我是一个色女。
我过十七岁生日那天,打算在中午对伙计表白,因为伙计是我的朋友,而且皮肤很白,身材很好,眼睛让人看起来很温暖。除此之外,他会弹钢琴,脸也很帅气。我想和他谈恋爱,而且认为他不应该不同意。假如他想借我推辞追他的花痴,我准把那些花痴赶走,所以我和他谈恋爱也没什么不可以。唯一的问题是他是个帅哥,帅哥总有点自以为是。为此我要启发他,所以我开始向他阐明什么叫作“魅力”。
在我看来,魅力就是气质。魅力和人的轮廓没什么关联,它取决于一个人的性格和个人行为。比如说王菲,即便她的脸蛋不堪入目,我依然会觉得她很有魅力,我喜欢她的声音,性格。只要你的性格,行为让我满意,哪怕你是牛头马面,吓死观众,我也要站在你身边。那天中午我把我的魅力定义奉献给伙计,他大为吃惊,当即表示道:这个定义他接受了,他还说要以新的眼光看待我,哪怕我长得比恐龙还恐龙也绝不轻视我。我听他如此说,大为得意,就把底下的话也说了出来:我已经十七岁了,还没谈过恋爱,真是不甘心。他听了以后就开始沉默,大概是有点措手不及。说了半天他毫无反应。我又说,伙计,我喜欢你。这奶油白面小生随时可能翻脸跑去论坛发个公告帖说我是个色女,假定如此,就证明男人不懂什么是魅力。可是他没有,忽然间他嘿嘿了一声,还说:在16:9的世界里,每一秒都有千万种可能,包括奇迹。
我说:16:9?你说什么?
他说:我什么也没有说。我问他我刚才说的事儿你答应不答应?他又是沉默,我觉得他可能很犹豫,就继续采取主动,说,嘿,我没和你开玩笑。他后来说,告诉我你的地址吧。我就告诉他了。
那天中午我在小精灵上网,打算旷课等伙计来找我。可是等我把我所会的游戏轮流地玩了几十个回合,依旧不见伙计的踪影。这让我很气愤,感觉他在耍我。回到学校后,班主任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认为我不该在临近全市统考的节骨眼上翘课,总之唧唧喳喳地说了一大堆。但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完全无动于衷。因为我心情不好,我被耍了。
后来我就真的认真读书了,因为我妈还盼着我拿个好分数回家呢。在此之前,我把我的QQ号注销了,连同爱网的ID也注销了。完成这两个程序让我感觉十分爽。这样就好比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万众瞩目的时候忽然消失不见了,这就显得很诡异了。而我现在要玩的就是网络蒸发。
伙计想到很久没见到我了,便也觉得奇怪,谁知道91陌生人的QQ不知所踪,他在爱网也找不到91陌生人的任何踪迹了。很可能91陌生人根本就不存在。伙计打算去问问原创版的斑竹可见过91陌生人。斑竹说谁是91陌生人?从来没听说过。伙计说不久前她还在事务版里和你理论了一番,后来是你输了。这样提醒了以后,斑竹就更不愿意想起我来。伙计就开始糊涂了。看来有很多人说,91陌生人不存在。这件事叫人困惑的原因就在这里。如同王小波说的,大家都说存在的东西就一定不存在,这是因为眼前的一切都是骗 局。大家都说不存在的东西就一定存在。比如91陌生人,假如她不存在,那个网吧地址是哪里来的?这个名字是哪里来的?伙计按奈不住好奇心,终于扔下一切,在小精灵网吧找到了我。
我决心好好读书后不到三天就坚持不住了。而且我觉得我可能误会伙计了,也许他有什么事给耽搁了。所以我依旧每天中午上网。当时他看到我激动得说不出话了,因为我告诉他,虽然我的老号都注销了,但我有注册新号,一直都有关注他。这等于表明了我是真心喜欢伙计。这让他感觉我很特别。假如我不再在小精灵上网,这是应该的事,可是我在学校只坚持了三天就跑出来。对他来说,我就是一个记忆中的人。他并不想和我谈恋爱,除非有重大原因。因此他来找我就是他喜欢上我了的最佳证明。
伙计说,他来网吧找我的路上经过了一条按摩街。我知道那条街,原名是淦阳路(我认为这是个很有趣的路名,我曾一度叫它“干阳路”。恰巧“lù ”用我们樟树话说有“干”和“搞”的意思。)。后来因为那条街上开了几家按摩城,就被人称作按摩街了。他说他看到许多穿着白色低胸短裙的女人在大街上来回晃荡。那些女人中有几个长得还行,但抹的粉却吓死人。伙计说他看到那些女人忽然就想到了我的“魅力定义”。这使得得他迫不及待地想看到我,因为他那时全身都在发麻。
伙计答应来找我的那天下午发生的事如下所述:伙计出门找91陌生人前打算好好整理下发型。当他看到镜子里自己俊俏的面庞时,他很难相信自己将要去找一个网上认识的恐龙妹(他对我说到这时我揍了他一拳,因为他还是没有完全接受我的魅力定义,并且事实证明,很多照片都是拿来骗人的。),而且他很可能无法拒绝91陌生人要和他谈恋爱的要求。但他又的确把91陌生人当成朋友并且不想失去这个朋友。这些事连串起来让他难以承受,所以他最后在宿舍里睡了一下午。
后来我也想过自己存不存在的问题。比方说,伙计说我和原创版的斑竹理论过帖子的问题,并且最后还是我赢了,这就是我存在的证明。但斑竹说我不存在也许是另有原因的:91陌生人来爱网是恶意灌水来的,专门破坏论坛秩序,玩腻了一走了之还不算,把自己的号都注销了——这意味着我在爱网所发的主帖和回帖全被自动枪毙,减少了论坛的总帖量。对于我这样的坏蛋,他们是不愿想起来的。而至于很多人说91陌生人不存在,我是这样认为的:当他们听到伙计在找91陌生人时,他们也许对91陌生人有一点印象,但当他们发现他们无论如何也找不到91陌生人在论坛里的痕迹时,他们就断定“91陌生人”只是他们意想的一个人。所以他们说,91陌生人不存在。因为这些事都是我想象的,所以是我存在的证明。
很显然,我现在和伙计在一起了。这说明我很聪明,但我还是没弄明白“16:9”是什么意思。
伙计说,在网络世界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随时发生,包括奇迹。就比如你让很多人说你不存在,结果是,我让你证明了自己的存在。这就是奇迹。再比如……
后记:我看完了王小波的《时代三部曲》,书中叙述的各种时代发生的事情让我感觉十分荒诞而有趣,在强烈的偏爱心的驱使下,我模仿了《黄金时代》前三节的部分内容完成了此文。在这里,我要感谢王小波先生。谢谢!以及,此文纯属杜撰!
2007年10月笔